精选材料采购合同四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材料采购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材料采购合同 篇1
目部甲方:
乙方:
零星材料
采 购 合 同 书
项
零星材料采购合同
总包商:(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甲乙双友好协商,就甲方项目部零星材料采购,特签定框架合同。
一、供货内容及价格表:(暂为空白)
1、本合同单价由乙方合理报价,以甲方签收后经过询价比较后确认的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2、单价包含产品到达工地指定地点费用总价,即含包装费、运输损耗费、运输费、产品装卸费、提供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的费用(特低价产品无商品合格证的除外),各种风险、利润。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供货数量以甲方要货计划为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单价均为含税单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特殊、定制和厂家有要求提示的产品不得退货;除此之外的其他退货不得影响乙方的二次销售,其数量不得超过1%,否则,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验收及乙方送货,须有甲方计划单、随货同行联(详细注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甲方仓库保管员及验货员验收无误后,开据验收单。
二、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乙方承诺每月20日与甲方核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所供材料数量,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方式:自结算当月算起支付结算货款的70%,预留30%作为过程质量保证金,于本合同封账支付货款总额的25%,其余5%质量保证金及剩余货款在一年内付清。以上所有付款相应工程量均以现场实际提供确认的结算量为准。
三、供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甲方应提前两天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如甲方遇到紧急情况,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在一天内将货物运至现场。
2、 乙方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码堆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应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至 甲方指定地点 并卸货安装。 四、双方负责代表
甲方指定现场负责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乙方指定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甲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四、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所述全部或部分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延迟交货,乙方应提供确定依据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如果任何一方要求变更供货的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应首先取得对方书面或传真同意。甲方加工规格数量以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的订料单为准。
3、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证质量(随货同行单)相符,或不能满足甲方管理规定的要求,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等因素,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免责条款,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应提供确定依据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如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拒付剩余货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中途停止供应合同产品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其权利义务转给第三方;
(2)供货有质量缺陷的产品达2次;
(3)如乙方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等贿赂行为;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甲方处得到任何信息;
(5)如甲方及其客户使用按本合同购买合同产品导致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从而引起任何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如甲方使用乙方有缺陷产品导致甲方或他方财产,人身损失,因该产品责任索赔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失,所作的损失赔偿,调查费,技术鉴定费,仲裁或诉讼费,处理索赔事宜所支付开支,律师费用及其他与索赔有关费用)。
8、乙方按照甲方书面要货计划采购供应的产品,因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概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9、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办毕货款支付,乙方有权中止供货。甲方逾期1年未付货款按同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10、若乙方所供材料在办理结算时与甲方所询同等材料同等质量价格高于甲方所询价格且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甲方有权按实(所询真实市场最低批发价格)结算,并终止合同。
五、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3、当协商解决不成功时,双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与
材料采购合同 篇2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 材料价格清单及总价
1、 材料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总价: 元人民币(小写) 总价: 元整(大写)
第二条、 交货地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材料质量: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
第五条、 验收方式:当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并以尽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时或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甲方验收人员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以及数量不实,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的'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发现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本合同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采购合同 篇3
买方合同号:HNCJH060XX 卖方合同号:
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4000t/d)
采购合同
材料名称:
买方: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 卖方:
签约地点:广西南宁市 签约日期:
第一条 材料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等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整)的材料,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如下表所列。该合同价格为货交目的地价格, 该价格包括了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税金、技术服务的价格和费用,本合同分项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各种因素影响。
第二条 货款支付
1、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价款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电汇/转帐方式进行支付。
2、预付款: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之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3、交货付款
在合同货物交付完毕且买方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即¥×万元整(大写:×整)支付给卖方:
A. 买方签字的收货收据一份。
B. 装箱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C. 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工厂的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D. 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一份。
4.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百分之 (%),即¥万元整(大写: ),应当在质量保证期满且买方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10日内支付给卖方:
A. 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货物质量保证验收证书一份;
B. 双方签署的相关索赔协议一份(存在索赔情况时);
C. 争议仲裁书或裁决书(存在争议并提出仲裁或提起诉讼时);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即¥ 万元整(大写: )。 履约保证金应为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A.由卖方银行,按附件1格式出具的银行不可撤消的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B.银行本票、或保兑支票、或现金。
2、如果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索。
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合同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且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60日。
第四条 质量要求(略)
第五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产品包装要求:
A、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B、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在24小时内明确答复及时给予解决,如果卖方24小时内不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且因此造成的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C、卖方在包装箱或裸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部位标志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D、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措施,大型裸体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应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E、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2、包装费用: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六条 交货
1.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买方工厂 。
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货物交付完毕。
4.运输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收费。
5.卖方应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5日,将合同号、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毛重、尺寸、运输方式、发运时间及预计到货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
6. 在合同货物装运后,卖方应立即向买方特快专递或随车携带出厂质量检验证书、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以及装箱单各一份副本。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按下列先后顺序选择
A、国家现行标准;
B、行业现行标准;
C、买方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
D、卖方产品设计及制度标准。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
3、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货物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双方签署开箱检验备忘录,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3日内,卖方代表未到买方现场,视同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开箱检验,买方签署的开箱检验备忘录,仍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设备存在缺陷,不论该缺陷归咎于卖方的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隐蔽性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引起的,买方均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5、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外在质量在产品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内在质量在投入使用后一年内提出异议。
第八条 技术资料提交
1.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交所供应的货物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外形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使用的标准、使用手册、必要的图纸等,一式四份。
2.交货时提供:
A.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
B.制造工厂的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C.注明货物名称、装运重量、数量、日期的装箱明细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D.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
E.买方认为必要的图纸(如有);
F.卖方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的责任:
(1)卖方提供的货物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如下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
A.买方同意利用者,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货物进行降价。
B. 拒收货物,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合同货物总价款和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的其它费用。
C.卖方应包退、包换,用全新的、质量符合要求的货物替换,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需要而卖方不能交货,则卖方应付给买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货物金额百分之一 ( 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违约金可以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货物的义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它无论何种原因引起延迟交货均按此条款处罚。
(4)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后35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材料,在不妨碍买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2.买方违约的责任:
(1)买方如中途退货,卖方不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
(2)买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到货款,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百分之一 ( 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延迟支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5%)。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材料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或定单的形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供应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等信息。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
第七条、验收
在交货点按照订单指定货物的品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验收。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及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采购方不按约定方式付款,供应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急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需方无保管义务。
2、如供应方不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3、如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供应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失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双方货款两迄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产品规格型号等有变更以变更后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