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动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临时工劳动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临时工劳动合同1甲 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用工合同。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 一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按双方商定的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
五、工作纪律。
1. 乙方服从甲方的生产按排,完成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
2. 特殊情况不能上班时需事先请假。
3. 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 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岗。
六、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如有违反甲方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临时工劳动合同2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招用临时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务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期为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乙方承担施工生产任务,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质量标准、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条例和劳动纪律,具体要求是:
1、每月出勤必须达到xx天,每月出勤xx天内的按日工资的x%年底结算。
2、签订合同办完临时用工手续。出勤在xx天以内的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出勤在xxxxxx天以上的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3、临时工交抵押金xxx元(在第一个月工资扣除),施工结束后,一次退还抵押金(出勤中间间断一个月的一律不付)。
4、对于在施工现场不听从领导的正确指挥,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浪费施工材料的工人,甲方有权视情节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工资在年底按日工资xxxx%支付)。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好的工人,甲方将酌情进行奖励。
5、小拿小摸、偷卖施工现场东西,解除劳务合同、扣除抵压金并辞退,根据被盗物品的折价,扣月工资额的x%,工资年底付给。
6、在施工现场不允许擅自离岗。不允许工作中或中午喝酒、打架斗殴,如有此现象发生,将对其解除合同、辞退,视情节轻重处以xx元罚款。
7、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要爱护使用工具和设备,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8、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严禁乱动机械、电气设备,如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劳动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报酬为计时、计件工资,工资按月支付。
2、因公伤、残按《劳动安全保护条例》执行。
3、劳动保护按国家有关规定临时用工规定执行。
4、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劳保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5、甲方对乙方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在此期间如乙方不符合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辞退。
6、乙方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自动退出工作岗位,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资。
7、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临时工劳动合同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
非农业人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 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要提前
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日 元。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 元,公休假和平日为 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 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至 元。如乙方从事的工作便于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经甲乙双方商定,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乙方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第六条 ……此处隐藏16178个字……排,不得违规违纪。
第五条乙方月工资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其支付项目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所涉及的项目执行。乙方的工资调整:
1.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调资政策相应进行调整;
2.比照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由乙方自行申报并通过县人力社保局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培训且考试合格,经相关机构认定其技术等级后,甲方按照其相应的技术等级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对应调整落实其工资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其他法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待遇执行.
第七条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第八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二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资标准基数;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发放。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除因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和乙方自己提出而外,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和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临时工劳动合同15【评析】
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日益成熟,尤其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如果说职工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只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日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制度的区别。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脱。《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规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明确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同时还规定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社会保险的条款,将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同样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