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租赁合同汇总九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汽车租赁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汽车租赁合同 篇1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车 叁 辆作为交通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车辆保险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每一辆汽车的价格为¥5800 元/月,租金累计为:陆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元整(小写:¥626400 )乙方按照年度方式支付给甲方租金,第一年支付40% 贰拾伍万零伍佰陆拾元整(小写:¥250560 ),第二年和第三年均支付30%壹拾捌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小写:¥187920 )每年10月16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 甲方账户:732 661 018 280 005 312 6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新站支行,户名:合肥徽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四、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因乙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违章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按规定支付甲方租车费且配合甲方完成车辆年检;
3、乙方租赁期间调度公司驾驶员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做好乘车人员的上、下车管理。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5、乙方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了解车辆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日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发现问题立即按照4S店要求补充更正使车辆符合随车手册规定的要求再使用。
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车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严禁车辆参加竞赛及测试使用,严禁用于营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违禁物品否则甲方不负责后果。
7、乙方驾驶员必须取得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否则甲方不负责后果。
8、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的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损坏车辆或者更换车辆零部件。
9、车辆在租期内丢失,在保险公司赔偿前,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随车工具和各项证件附件齐全有效;
2、甲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车辆意外险、三者险、车上人险)及交强险、且在有效期以内(附保险单);
3、甲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乙方能正常用车;
4、甲方按车辆4S店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7、甲方车辆发生故障时,甲方必须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给乙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
8、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9、对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10、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事实情况予以补充附件。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2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用车辆状况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吨位:车牌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号: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方向情况:灯光情况:车辆成新度:车辆外观:随车工具: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交付时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一)租用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车辆 ……此处隐藏9162个字……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篇91、委托方:(即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
2、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租赁受托人)。
3、承租方: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委托方或受托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损失。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委托租赁代理车辆交接表》
二、佣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委托方同意按每笔租赁合同营业收入总额的30%支付佣金给受托方。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为
四、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拥有委托租赁车辆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下,有权收回委托租赁车辆:
(1)受托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受托方或承租人将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典当;
(3)从事其他有损车辆租赁委托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委托方许可,拖欠应付款超过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4、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证、保险卡、养路费、道桥等相关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车损为全车险,乘车险不少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另应保自燃险和盗抢险;
5、协助受托方及承租人在委托期限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
6、负责车辆正常保养,维修、维护、年检(每月时间不超过1天,超出时间按租车贵宾价计算扣减委托代理期租金)并承担费用。
五、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有权自主选择代理车辆;
2、在受托期限内拥有所代理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权;
3、对代理车辆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向委托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扣除代理费、保险费、税费);
5、自行承担代理期间的燃油、过路过桥、清洁等费用;
6、委托车辆未安装受托方指定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发生车辆被盗、被骗或丢失的,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协助委托方查找;
7、代理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担由此给委托方带来的法律、经济责任;
8、代理期1天为24小时,超过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全天计算;
9、委托车辆在合同期内违章、违规、罚款由受托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六、保险条款
1、委托方负责向受托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委托方或受托方为受益人的车损、乘座、盗抢、自然和第三者责任险);
2、代理期间,承租人所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的,车辆、人员损失及医药费用,由承租人根据实际费用自行支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有交通部门的有关处理文书)由委托方协助承租人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所赔款项由委托方如实及时(保险公司赔款3日内)支付给受托方,
由受托方及承租方结算;
3、事故理赔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免陪不得高于20%,高于部分由委托方交由受托方协助委托方向承租人追收。
4、车辆发生事故,受托方或承租人应在理赔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委托方,并及时进行维修,同时向委托方提供全部相关的理赔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5、上述保险公司除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受托方应协助委托方追收。
七、车辆丢失
车辆发生骗租、诈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及承租人将所租赁车辆用于违法犯罪,使车辆超期不能收回,事故发生时起,受托方如实向委托方反应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委托方追收,受托方不承担租金责任,如果车辆三个月内收不回来,由保险公司评估实价,双方按利分享,风险公共的原则进行分担。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长期有效,每次每车的代理期限、租金标准、代理费率、车型、车况等以《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为准,租金、代理费每月底结算一次。
九、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应向另一方支付 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委托代理期满,如无其他重大合同变更事项,经双方认可,合同可继续。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受托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委托租赁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 ,车型 ,车架号
委托方: 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