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1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承租乙方房屋及场地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
乙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场地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否则,视为乙方欺诈,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甲方交纳的当年度租金,作为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范围的座落、面积、设施情况
1、乙方出租给甲方的房屋及场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房屋及场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_________年(大写:_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所租赁房屋及场地主要用于。
3、合同到期甲方如需续租,在租赁期满壹个月之前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每年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_____万(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使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请求后,乙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4、租赁期间,因本合同房屋及场地的权属及其他问题给甲方造成干扰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在场地内新建临时房屋及设施(如临时搭建彩钢房、砌筑围墙等),有权将现有院落布局进行改造、平整地面以及在不破坏原房屋承重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局部装修和装饰,用以满足甲方需要。
6、甲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甲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工作,承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租赁期满前,甲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租赁给甲方。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十日内腾出房屋、场地,全部移交甲方使用。
2、乙方需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3、合同到期后,甲方新建彩钢房、砌筑围墙等、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拆除搬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乙方不得干涉,甲方不负责地基清理,乙方负责恢复清理房基及清理费用;甲方新增空调等房屋附属设施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乙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违约或甲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甲方所交租金乙方不予退还。
(2)甲方装修、改建、新建房屋无偿归乙方所有。
2、乙方中途违约、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1)甲方所交全部租金变为定金,乙方依法返还。
(2)甲方装修、改建、新建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按甲方实际票据数额付给甲方后,装修、改建、新建的房屋及设施归乙方所有。
(3)乙方还应承担如搬迁等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所有实际损失。
3、因不可抗力,即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及政府行为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依法公平公正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有争议,则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鉴证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本合同即失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2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号的____楼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层楼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现按年结算则只收取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租金需于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小时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不含保证金、其它费用。)
三、因提供乙方一台吹油烟机及其它房间设施,收取乙方保证金共________元,如租赁期满后房间设施一切完好,则保证金于租赁期满后全额退还。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 ……此处隐藏14223个字……期内进行整改的。
5.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物/场地)主体结构的。
6.损坏、破坏房屋(建筑物/场地)设备、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的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建筑物/场地)的,负责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期满前退租的,负责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遇有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等,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30日内腾空并退出房屋(建筑物/场地)。甲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未履行期限租金,并对解除合同免责,对乙方各种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经营损失)不予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建筑物/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2.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同时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书》(附录2)。
3.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和铁路有关安全、防火、治安、卫生、环保等规定,遇有检查需整改时,必须按要求的时间整改完毕,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给予协助和配合。
5.乙方不得经营扰民项目,扰民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路,不得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因火灾、盗抢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其他连带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此房屋,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4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即可重新招租。
7.合同终止次日起,甲乙双方对房屋(建筑物/场地)及所属设备、设施状况进行检查验收,双方签署验收记录后,办理退租手续。乙方必须在5日内搬出并腾空房屋(建筑物/场地)交还甲方。甲方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后,乙方仍存放在该房房屋(建筑物/场地)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8.其他。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房屋(建筑物/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日期以第三条约定的起始日期为准。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15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场地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和场地的坐落、面积、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和场地坐落于中华路东段本公司院内为约1600平方米及院内西侧5间平房租赁给乙方用作停车及办公场所。
3、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房屋设备、场地场情况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另行装修及地面硬化等改造,所需费用就乙方承担。
第三条、身份证明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方验证后可复印存档备查。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限为5年。租期自甲方交付房屋和场地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2、乙方保证租赁该房屋和场地不用于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噪音污染严重的扰民项目,不进行违犯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等,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及场地每年租金50000元 ,每年支付一次。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水、电到出租的场地。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根据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租赁期间,与本合同项下房屋、场地和乙方经营活动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除外)。
2、乙方投入的室内设施,由乙方在承租时自行使用,合同届满或终止时,对乙方室内设施投入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乙方自行承担场所的水电费、电话费等所有费用。
第七条、房屋和场地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有关部门鉴定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房屋及其内、外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甲方应负责及时维修,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项目须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水、电、暖、气等紧急修理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应保证所租用的场地的日常卫生、整洁及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规划等要求。
第八条、房屋和场地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可对承担的房屋进行转租,但转租期限不高于本租赁合同期限。
3、甲方出售房屋和场地,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合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 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其附件均未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相互交付租金和房屋场地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