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幼儿园承诺书三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承诺书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承诺书 篇1
幼儿老师是人生的第一位启蒙老师,是第一开智者,是教幼儿如何做人的先行者。师德是老师的一张名片,为了进一步"优化师德,端正师风",弘扬高尚师德,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以良好的形象教育、影响幼儿,做一名人民满意的老师。xx幼儿园所有老师承诺如下:
一、要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和个性;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学习的权利。
二、要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说伤害幼儿自尊和心灵的话。
三、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增加幼儿过重课业负担。
四、要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事。
五、要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不准指责、训斥幼儿家长;不把老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六、要与时俱进,更加新教育观念;不要安于现状,不守"摊子"、守"点子",不思进取。
七、要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
八、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穿戴与老师身份不符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九、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犯法规法纪的事。党员公开承诺书
十、要履行岗位职责;遇事不推委、不拖沓,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
幼儿园承诺书 篇2
尊敬的XX:
为了保障全体同学的出游安全,本次秋游活动要求大家服从班委和班集体大家的安排,严格要求自己,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出游的学生必须听从小组长或班委的安排;
2、上下车有序,在车上时,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下车后不得乱跑;
3、一定要注意不要到深水地方去,不得游泳;不得在水边嬉戏打闹;
4、活动过程中听从指挥,不要单独行动,遇到问题可与班委联系,请不要擅自作决定;
5、不得随意损坏公共设施;
6、定点返回,离开集合时,班委一定要清查本班人数;
7、在湖边游戏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遇到危险时及时向班委汇报;
8、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
9、不得随便乱扔垃圾破坏环境,把垃圾放到自己随身携带的垃圾袋内。
10、出门在外,注意饮食卫生,不要随意购买没有保障或小摊贩的食物。
学生违反以上规定和不听从指挥而造成的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承诺书 篇3
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你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你们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你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接送孩子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孩子入园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孩子离园,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家长必须耐心合作。
2、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孩子到幼儿园,孩子一定要亲自送交到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班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物器。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班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简洁易运动的服装,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自负。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幼儿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
11、为减少争端和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报名时尽可能让你孩子参加学生意外保险,家长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国家已于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石柱蓝天幼儿园(盖章):
幼儿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